预防溺水 警钟长鸣——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
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有关工作,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,日前,教育部印发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,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,认真落实防溺水有关措施要求,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,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。
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:
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随着天气变热,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,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特别是加强放学后、双休日、节假日、暑假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,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
不私自下水游泳;
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
对于孩子外出,家长务必做到“四知道”:
知去向、知同伴、知归时、知内容。
切实履行好家长的监护责任,确保孩子生命健康安全。
孩子的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。
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保障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!
祝您的孩子平安、健康、快乐!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
近日,在无锡、宿迁、徐州以及其他省份,先后发生多名学生溺水事故,令人十分痛心。
6月24日
四川德阳市中江县城区凯江河一处水域,一名小男孩在河边玩水,不慎落水。目击者称,事发后有两人先后下水施救而被困,3人不幸溺水身亡。
6月20日
四川成都一名16岁少年跳河救狗,意外溺水失联,经过两天两夜的搜救,6月22日,少年的遗体被打捞上岸。
6月15日
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竹山村三台屯附近一个水潭,一名初中男生溺亡,年仅12岁。
6月14日
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两名学生王某、高某在海勃湾区滨河大舞台西侧黄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。当天18时许,救援人员将王某打捞上岸,但已无生命体征。
冷冰冰的案例令人痛心,发人警醒。数据显示,我国每年约有5.7万人死于溺水,其中少年儿童就占56.04%。
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:游泳池、水库、水坑、池塘、河流、溪边、海边等场所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。
在溺水者当中,有些是不会游泳的人,也有一些是会游泳、水性好的人。
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,在水中就很安全!
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,履行好孩子的监护职责。无论您有多忙,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在首位,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。
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
1.放学后;2.双休日;3.节假日;4.暑假期间。
孩子在校内,上下课时间规律,门口也有门禁不让孩子随意进出,相对来说会更安全,少有溺水事故发生。但是离开学校,孩子就失去了控制,如果家长没有留意孩子的行踪,孩子就会去做一些危险的事情。这说明,监护越到位,孩子的安全才能越得到保障。所以,在假期中,家长一定要承担起教育和监管孩子的责任,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。
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
1. 在水边玩耍,下水捉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
2. 孩子擅自进入危险水域玩水;
3. 三五成群结伴去游泳。
四个牢记
天气再热,不到河塘去降温,
水景再美,不到水里去感受,
水性再好,没有保障别下水,
别人再劝,别用生命去逞能。
“六不准”
生命只有一次!请老师们、家长们和同学们一定要加强安全意识,时刻提高警惕,加强防护,珍爱生命,严防溺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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